法律问答

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薪资是3000元,但是实际每个月发放的薪资要远高于合同上签订的薪资,再说明一下我的薪资结构,是由当期应发工资项目补助两项所构成,由于我的9月份薪资和10月份薪资公司单方面没有任何理由和通知的情况下给把项目补助部分给扣除掉了,导致薪资少发。所以这种情况我可申请劳动仲裁吗?并且由申请人申请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这种情况合理合法吗?

讨薪
2022-11-01 09: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劳动合同跟实际工资不一致出现纠纷,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一般会按照更高的工资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工资构成的内容有工资、薪金、加薪、劳动分红及各类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工资是个人在企业、机关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进行工作从而获得的工资、薪金。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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