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前年我和一个未成年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前我不知道对方年龄,我也问她了,她也没有说,我们发生关系,是我们自愿的,当时她父母报警了,警察也找我了,口供也录了,然而并没有抓我进去,而是叫我们协商,

2022-11-01 09:50: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违背他人自愿的,和对方发生关系不知对方未成年的,构成强奸罪。如果是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能够证明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与未成年发生性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  如果未成年人是男性,则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如果未成年人是女性,已满14岁,自愿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发生的,就不犯法。
      如果女性未成年人不满14岁而与之发生性关系者,无论是自愿还是不自愿,都要按强奸定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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