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低保什么时候发放?

2022-11-01 10:0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每月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在当事人去世的当月,低保一般不再发放。但各地政策不一,如果家属未及时上报的,也可能会领到当月的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一年只有一次申请低保的时间,并且是集中办理。申请低保所需要递交的材料有:申请书、户口薄复印件,以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需要递交给所在村居委,递交之后需要让村居委入户调查,乡镇审查、县民政局审批。
    法律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低保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二
    要加强和完善基层低保工作的民主监督机制。基层实施低保制度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审核、审批低保对象以及发放低保金,要经过民主评议,及时张榜公布。
    没有设立低保热线电话的地方,要加紧设立。对于群众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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