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单立户口

2022-11-01 10: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的户口是可以单独立户的,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而单身居住的可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此外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可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户口可以单独立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籍变更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申报单身居住的人员,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离婚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提到一个单独的户口本上,也就是分户。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把户口从当地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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