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离婚调解书怎么填写

起诉离婚
2022-11-01 10: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内容应在离婚民事调解书中写明:
    1、立案受理时间,诉讼程序信息;
    2、事实部分一般会写明夫妻关系建立时间,离婚原因,子女、财产等情况;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原、被告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下内容应该在离婚调解书中予以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双方经过调解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如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调解人员、调解地点、调解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1、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2、夫妻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调解书丢失的,如果在办理再婚时可以去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带上身份证去找法院档案室要求复印离婚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上面加盖法院档案室的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
    3、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