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贷中债务人死亡了担保人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2-11-01 10: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贷人死亡,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还款的责任。但担保人的损失可以向主贷人的继承人追偿。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主贷人死了,担保人应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的损失可以向主贷人的继承人追偿。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依然需要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根据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