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结婚需要一带什么去登记结婚

结婚
2022-11-01 10: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再结婚的,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要带下列证件材料去登记结婚:再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或依据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和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是再婚人目前出于单身状态的证明,必须提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离婚再结婚的需要携带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明可以是离婚证,也可以是判决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