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安排信息技术系的学生进包装工厂跟岗实习违法吗?当时上车前催我们快点签协议,我们并不知道协议的内容是什么,有人说要看一下或者拍张照,那个老师不让看,签完就被赶上车了,到这边之后被告知每天都要加班两个小时,也就是每天要上十个小时的班,而且没有加班费,加班时间按正常工资算,说是我们不是正式员工,薪资待遇上面肯定不会和正式员工一样有加班费,但是工作的时候他们却给我们安排正式员工的工作量,加班方面他们说是签过协议了属于自愿加班,但那份协议是在完全不知道内容的情况下签字按手印的,有效吗?

讨薪
2022-11-01 11: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虽说在校生实习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但是对于实习生和用人你单位来说,他们之间还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属于用工关系,劳动保障部门有义务对他们进行权利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大学生可拒绝通宵加班安排,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第十六条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 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 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 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但在校学生,经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通过,校外参加工作的,应签订三方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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