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纠纷医院该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1-01 11: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医院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法律规定的费用。医患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事故医院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确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第一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医疗事故纠纷医院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必要费用。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