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开具无房产证明

2022-11-01 11:4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房产局开具无房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本地房管局进行房产查档,缴纳查询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外地户口开具无房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房产局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有房的情况下开具无房证明可以将自己名下房产赠与亲属或者撤销该房产的网签信息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
    法律依据: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查询机构)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查询机构应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 个人开具无房证明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到本地房管局办理,到当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的不需要收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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