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已满18岁,但是还要继续上学,父母可以选择不进行抚养他们,对吧?

子女抚养
2022-11-01 1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孩子十八周岁以后就不需要抚养人了,所以也没有抚养权之争。但是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是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父母应该继续抚养。如果抚养人的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孩子自己想要跟随另一方生活,那可以去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抚养子女一般需要到18岁,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但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例如,只有子女因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才需要继续履行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在原则上只要抚养子女到18周岁,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继续抚养子女,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不过也有特殊规定,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也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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