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时候夫妻的房屋过户到了子女名下还会再进行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1 1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屋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但是如果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夫妻双方,或者先过户给一方然后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如果有以下情形,在离婚时可以分割:房子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登记了男方名字,但是男方父母只出了首付,房贷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把房产过户到父母名下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过户给父母需要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份额过户给父母,但归属于对方的份额需要进行分割或者协议折价补偿。
    如果属婚前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对方同意,可以直接过户给父母。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