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当事人对
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会推定为未变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办理手续。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