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戚是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在上班干活期间晕倒住院,检查脑出血,可以得到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2-11-01 11: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上突发脑溢血,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得到工伤赔偿;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分情况而定。农民工是因为工作受伤而突发脑溢血的,属于工伤,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赔偿。若只是自己原因突发脑溢血的,不属于工伤。因为工伤,可以得到的赔偿有:治疗费、药费、住院费、康复费、工资及福利待遇、伤残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患职业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能依法获得工伤赔偿;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可享受伤残待遇。上述赔偿或者待遇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来按规定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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