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上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1 12: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班路上被车撞了,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算工伤。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班途中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为: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造成人身伤亡的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了,若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能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第六条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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