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以后女方在我这里拿钱,不算孩子抚养

子女抚养
2022-11-01 12:4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女方没钱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由支付义务人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或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夫妻离婚后男方一般不需要给女方钱。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男方是不用给女方钱的。但是女方抚养子女的,男方需要给女方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之间可以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期限的长短自主进行约定,主要内容要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大概的数额一般会为一个人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能索要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有正当理由,就可以依法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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