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地产权证不是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是对房屋用地的合法使用的法律证明、是物权归属的有效凭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