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拘留多久后不用再执行

行政处罚
2022-11-01 15:5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拘留延缓,中止执行超过三年的,不再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的,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 一般行政拘留不会超过十五天,但是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可以达到二十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五天,但行政机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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