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十多年前小孩在家里生的现在要补办出生证明要这么办

2022-11-01 16: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已上户口补办出生证明的办法:由父母携带本人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院的生产记录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印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 需要补办出生证明为例,一般是由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法律依据:
  • 孩子的出生证明丢失补办的办法:首先,由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然后,签发机构在审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后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三)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机构在审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后予以补发。补发的证件应当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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