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五斤多重的没有开封的快递放在一个大纸盒里忘记拿出,就当作废弃的纸盒拿到垃圾房旁边,第二天查监控知道被其它的保洁员拿去了,我们这个楼层有专门的一个保洁员的,其它楼层的保洁员物业公司规定是不可以到我们楼层捡垃圾的,我去找了这个保洁员她也承认是她拿的,是她拆的这个快递,里面的物品她也看了,但是她说她把物品当作垃圾扔了,这个快递包裹时一个五斤重的胎菊,价值一千多元,她拒不赔偿我的损失,也不给我物品,他就一句话,物品当作垃圾扔到垃圾桶了。请问我该怎么拿到我的物品。

2019-04-20 15:5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都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就会在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即使工伤事故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不影响受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其次,侵权之债成立与否,与被侵权人是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 喂养的动物咬伤他人,饲养人是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如果饲养人不支付医药费,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必须收集到证据来证实你被谁的动物咬伤的,以及所花医药费的发票和诊断证明。
    收集好了证据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针对动物咬伤人的,主人是无过错责任,一般都可以要到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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