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厂房合同期限2年。因故实际租赁1年6个月请问后6个月的房费如何付,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2019-04-20 16:12: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业污染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废气、废水和固体排放物对对环境的污染。 工业污染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行业。造纸、化工、钢铁、电力、食品、采掘、纺织等7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占总量的4/5。
    造纸和食品业的COD排放量占COD排放总量的2/3,有色冶金业的重金属排放量占重金属排放总量的近1/2。
    工业污染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包括人在内的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自然环境的侵害。
    污染主要是由生产中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及各种噪音造成的,可分为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噪音污染。 工业污染的危害。一是工业生产中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水、气、渣等有害废物,会严重地破坏农业的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对农业生产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二是工业“三废”对工业生产本身的危害也很严重,有毒的污染物质会腐蚀管道,损坏设备,影响厂房等的使用寿命;三是环境污染,公害泛滥,直接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还有些污染不容易发现,发现以后造成的危害已经很严重。

  •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
      ,就不算违约:(法律咨询)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免费法律咨询)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律师咨询)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
      房屋租赁合同
      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 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及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内的;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另外,一般情况下您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否则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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