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领养个男孩,我有两个女儿,离婚了,有再婚了能领养不

收养
2022-11-01 18: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养小孩的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收养人有抚养和教育小孩的能力;
    3.收养人不曾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小孩的疾病;
    4.收养人的最低年龄是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领养小孩的条件:
    1.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人有抚养和教育小孩的能力;
    3.收养人不曾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小孩的疾病;
    4.收养人的最低年龄是三十周岁;
    5.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收养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养孩子:领养人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收养关系的成立是双方自愿订立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