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请问下,我有一房子当时中介介绍的装修队,我们约定一个价格,不超过6个月内装修好帮我把房子卖掉,现在装修完毕了,但是装修队一直没有找到买家来接盘,按照合同这个月底装修队就违约了,他们来和我协商能否延期的事情,我需要怎么做比较好?

装修纠纷
2022-11-01 19:1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装修合同延期违约金应当是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协商确定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民法典规定装修房屋延期业主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业主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相应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装修延期交付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出卖人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出卖人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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