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我是伤者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1 19: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致死责任及赔偿:
    1、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违法行为的,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3、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交警划分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

  • 一、人身伤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