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意外伤到别人该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1 20:2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意外工伤后,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做工伤认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职工遭受劳动意外伤害的,可以找用人单位处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去申请,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依法自行去申报工伤;如果不属于工伤,可以通过仲裁、起诉等方式获得侵权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意外伤人法律会根据对方的伤情处理,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人轻伤或者轻微伤的只需要进行损害赔偿即可,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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