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曾用名了还可以改名字不

2022-11-01 21: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改名后,当事人以前的名字还可以使用,但是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以前的名字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现在的姓名,如果现在的姓名被侵犯了,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以前的则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以前的名字在改名后是不能再使用的,改名字的应当是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然后携带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姓名权具体包括姓名变更权;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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