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遭遇人身伤害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01 21: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若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当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故意伤人,不赔偿的,受害人首先可以可以在司法机关提起公诉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出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果犯罪嫌疑人仍然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起诉讼后拒绝赔偿的可能会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不赔偿的,应当对其按照相关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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