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

房屋产权
2022-11-01 22:0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丢失房产证的补办流程如下:
    1、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
    2、然后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
    3、带上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4、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产证丢了补办的流程:
    1、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
    2、然后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
    3、带上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4、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补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房屋产权人首先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房屋产权人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补发,对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在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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