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次责交强险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1 23: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无责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金额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
    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
    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
    1.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如下:
    1、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十一万元;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
    4、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两千元;
    5、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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