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两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但是因为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具体精确的时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应当根据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书上的时间确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一个月左右能开庭,但具体多久应由法院自行确认,并不固定,且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如果开庭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当事人提交了起诉离婚的材料,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在一个月内开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