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孩子正在上大学,孩子父亲已不支付抚养费,说已满十八周岁,请问是否可以继续要

子女抚养
2022-11-02 02: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十八岁之后不能再追讨抚养费,但是如果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即还在校读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是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还是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第二十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关于小孩年满18岁后,是否还可以追讨抚养费的问题,需要就具体情况进行讨论。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一)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二)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来说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但父母可以主动支付对年满十八岁子女的抚养费的除外。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当然,有条件的父母也可一次性给付。而对于以往未支付的抚养费,年满十八岁以后追讨的,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子女成年后如果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还可以要求支付扶养费。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