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一家祛痘机构诱导做了分期贷款一个月换一千多诱导签合同签合同的时候店员拿着笔一直让签可以解除合同退款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2 05:5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和美容院协商处理
  • 被诱导消费不一定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并未因为对方的诱导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自己财产的,卖方诱导消费行为不构成欺诈。如果卖方只是对其产品作出了一定限度的夸大宣传,只是一种商业行为,不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买方想要解除合同的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对于不利自己的合同要求可以协商解除,如果属于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就无效,当事人无需再履行合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