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指的是刑事自诉

刑事辩护
2022-11-02 07: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其他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刑事自诉是指一些犯罪事实轻微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认不予立案的时候,可以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带刑事自诉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自诉一般是指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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