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人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2-11-02 08: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伤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但若未被认定为是属于工伤的,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接受鉴定申请。职工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个人是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提出申请,则个人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本人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去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个人一般能够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个人需要向司法鉴定所依法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由司法鉴定所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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