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去做最适合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2 08: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鉴定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做最好;而劳动能力鉴定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做最好。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伤残鉴定有明确时间限制,一般是在伤害完好或治疗终结后15日内书面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主要是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交通事故伤残鉴在治疗终结且病情稳定之后做比较合适。因为如果治疗没有终结活着病情没有稳定下来的,此时的伤残鉴定就不具备客观性,不能代表当事人真实的伤残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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