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下我女儿车祸去世了,她在结婚之前男方领养了一个女儿没有领养证明现在16岁的样子,我想问一下她具备赔偿金的继承权么?

遗产继承
2022-11-02 09: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被收养的子女具有法定继承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
    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民法典》规定收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且是第一顺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收养后养父母与养子女属于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对于领养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时,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是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3条有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正式办理了领养手续的子女,其权利是视同亲生子女的。是否有继承权,首先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