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驾照有违章怎么处理

2022-11-02 10: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证违章,车主可以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处理违章信息。也可以通过异地朋友代办或者违章代办机构处理。因为如果不及时处理违章,则可能导致车辆无法年检、驾驶证被扣等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 当事人没有行驶证的,无法处理违章。无行驶证的,不能处理车辆的违法记录。车辆的违法记录处理时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这3个证件缺一不可。如果丢失的,需要先补办。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驾驶证违章未处理机动车驾驶需要马上去进行处理,因为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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