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户口本可以去户籍地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
2022-11-02 10: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一方没有户口本的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已经办理过户籍登记的,可以依法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然后,即可凭该证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直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没户口本可以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需要的证件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没有户口本可以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
    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