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贷款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1-02 10:5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书面借条或口头协议能证明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则可以按借贷关系处理。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应认定该项出资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亲在银行的贷款不需要由子女偿还,应当由父亲自己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如果父亲死亡的,留有遗产的,银行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承担还款责任。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亲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的,正常情况下儿女没有替父亲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但是,如果儿女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的,则应该承担该贷款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父亲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也就是意味着独立地对外享受民事权利的承担民事义务。
    所以,作为儿女,是没有帮父亲偿还银行贷款的法定义务的。另外,如果此贷款是在父亲在婚内形成的,正常情况下都应该认定为父亲和母亲的共同债务,是由父亲和母亲来共同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