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
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
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