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过婚的一方当事人原来领取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裁定书;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分居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