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放贷人借了140万,还了180万元后,借期内利息按年利率36%计算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按24%逐笔按天计算利息,还款多余利息归还本金,计算结果为:我欠放贷人83万元,放贷人以我曾被胁迫写下的150万元的《借条》向法院起诉,我当时没有报警,法院判决我欠放贷人本金150万元,利息170万元,合不合法?

民间借贷
2022-11-02 11: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提前还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来计算,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贷款人也可以拒绝,但是提前还款不损害贷款人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借钱能不还利息的情况有,借钱的利率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该部分利息可以不还;以及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可以不还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大部分借贷都会涉及到利息的计算问题,如果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有约定,那么,在起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法院主张自借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如果对借款期内的利息没有约定,但是约定了逾期还款的利息,那么,在起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
    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还款的利息,在起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在现实诉讼中,为了方便人民法院计算案件的受理费,在立案时要暂时计算出截止起诉之日的金额,但是,在起诉状中一定要写明利息要计算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