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律师 我想咨询下 家里老人八十多岁了,有一定积蓄,现有七个子女,赡养费用怎么计算,本人月工资不足两千

2019-04-20 17:2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放弃继承权的子女,不能以此为由而拒绝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因为在其未成年及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已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第三款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积极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也是老年人的赡养人
  • 你好,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付赡养费。  
    起诉可以到被告所在地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无劳动能力一般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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