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翻唱了一个人的歌,然后现在有自媒体的人邀请我去录一个mv,就是这个歌的原创不是我,但是用的是我的音频,请问这个算侵权吗?

著作权
2022-11-02 12: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普通人翻唱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一般不会涉及侵权。但如果当事人出于商业用途或者以盈利为目的,进而对他人音乐作品进行翻唱的,则可能会涉及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被侵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普通人翻唱是有可能涉及侵权的,也就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的,会涉及侵权。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 普通人翻唱会涉及侵权,也就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的,会涉及侵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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