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然后想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直接走人,可不可以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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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然后办理离职手续。
直接走的话,是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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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辞职能拿到工资。前提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合同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但是若是劳动者突然走人不符合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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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突然性的,也是能够拿到工资的。前提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合同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但是若是劳动者突然走人不符合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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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