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咨询一下父母的房屋问题

房屋产权
2022-11-02 12: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父母的房屋可以设有居住权。子女对父母名下的房屋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父母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子女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父母用孩子的名义买房需要父母代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监护公证与房产份额公证,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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