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很多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子女可以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2-11-02 12:46: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的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父母去世房产没过户动迁的,这种情形该房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是其子女来继承的,子女自然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不需要办理登记也可以对外发生效力。遇到动迁时由子女作为继承人成为了该房产的被拆迁人,可以就补偿问题和具体的拆迁款项与拆迁人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将继承房产过户给子女的具体规定:继承遗产房过户,需要到房产所在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将继承房产过户给子女的具体规定:继承遗产房过户,需要到房产所在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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