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买方单方面违约时需要承担
违约金或者继续履行等法律责任的。但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买方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
1、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这个情况就属于违法操作,其签署的
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
3、拿不到产权证。
4、延迟交房,合同中约定的延迟交房的期限到达后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
5、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7、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购房者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房屋质量不及格。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经核验确属不及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9、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私自抵押予第三人,则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