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丢失后怎么补办

房屋产权
2022-11-02 14: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丢失房产证的补办流程如下:
    1、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
    2、然后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
    3、带上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4、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产证丢失应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前往房产档案部门领取遗失登报证明;
    2、所有权人拿着遗失声明到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公告,30日内没有异议的话,到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
    3、在10日后领取新的产权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 房产证丢失后补办的流程如下:
    1、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交遗失补办书面申请,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登报声明满30日没有异议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5、十日后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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