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贷款合同丢失一般有影响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1-02 14: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补办,或者申请复印银行留存的借款合同,并加盖银行的印章。借款合同一般会由贷款方,即银行,与借款方各持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贷款合同丢了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双方当事人还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据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不过合同原件在诉讼中可能有一定影响,如果发生争议,无法提供合同,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合同丢失对当事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应当及时补办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九条第
    一、二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